統計局主要職責: (一)貫徹執行國家、省、市、縣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規以及統計制度、統計標準,起草統計政策規定,制訂全縣統計規劃以及地方統計制度、統計標準,審批縣級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,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,確保統計數據真實、準確、及時。(二)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,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,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,開展分析研究和監測預警。(三)組織實施農業、工業、建筑業、批發和零售業、住宿和餐飲業、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、投資、人口、收入、科技、文化產業、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基本情況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,建立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,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,收集、匯總、整理和提供旅游、教育、衛生、郵電、金融、交通運輸、社會保障、公用事業等全縣基本統計資料。(四)組織實施人口、經濟、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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