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辦公室。擬訂本系統司法行政發展規劃、工作計劃并督促落實。處理司法局日常政務和事務。負責本機關文電、會務、統籌協調、機要、檔案、保密、統計等工作。承擔綜合公文的起草、公文審核、應急、綜合治理、績效管理、政務督查、司法行政工作志編撰等工作。監督管理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、環境保護工作,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、環境保護工作。(二)法治調研督察股。開展全面依法治國、依法治省、依法治市、依法治縣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,提出全面依法治縣政策建議。承辦全面依法治縣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。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縣有關重要文件。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、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。推進司法行政改革。擬訂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縣決策部署的年度考核和督察工作計劃,開展全面依法治縣專項督察、目標考核工作。接受縣政府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。負責處理依法治縣辦日常事務。(三)行政復議與應訴股。指導監督…
詳細內容>>